赔偿150万元,删除侵权言论、公开赔礼道歉!鸿蒙智行诉自媒体“我是大彬同学”案一审判决
都市快报橙柿互动 02-11 1220
今天(2月11日),鸿蒙智行法务发布公告,称起诉自媒体“我是大彬同学”一案,已收到法院一审判决:
近日,就鸿蒙智行起诉自媒体“我是大彬同学”一案,我们已收到法院一审判决。法院判令被告删除侵权言论、公开赔礼道歉,并向原告赔偿150万元。
判决认定:被告言论脱离基本客观事实,超出表达自由边界,确有侮辱、贬损原告的故意,构成对原告名誉权的侵害。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我们将持续依法维权,坚决捍卫鸿蒙智行品牌和产品的声誉。

2025年3月11日,鸿蒙智行法务起诉自媒体“我是大彬同学”。
鸿蒙智行法务称,根据网友最近提供的线索,结合我们前期收集的证据,我们发现自媒体“我是大彬同学”及其相关矩阵账号一直在各大社交媒体平台上肆意发布不实及侮辱性言论,造谣诋毁鸿蒙智行品牌及产品,通过夸大炒作不实信息和负面话题,挑起群体极端对立情绪,扰乱网络秩序,误导社会公众,严重降低鸿蒙智行品牌及产品的社会评价,损害鸿蒙智行品牌声誉。
为捍卫鸿蒙智行合法权益,我们已正式向法院起诉该自媒体,要求其承担法律责任、赔偿损失并消除影响。

当时,@我是大彬同学也迅速在社交平台上回应,表示很抱歉以这种方式进入公众视野占用了公共资源,针对起诉一事会积极应诉。
同时,其还在文中提出了自己的困惑,包括“鸿蒙智行法务”是否具备法律主体资格、组织机构代码是什么等,其在文中提出:“公告中并未提及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也没明确的说已有人民法院对本案件进行了受理。但我本人,却因为该事件遭受到了大量的网暴,这种行为,在法律范围内,是否已形成了恶意引导,对该事件的始作俑者‘鸿蒙智行法务’,以及恶意攻击我的网友,我能否提起诉讼?”


网友: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终于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未来的学习笔记:大事!大彬同学这次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150万不知道能不能让他清醒一点。
一针见车:自作聪明终将作茧自缚,大快人心!
向电而行: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科技有意思:马上过年了,不知道大彬同学心情咋样?
铭超Max:网络并非法外之地。这个 ID 之前有多逆天,现在都记忆犹新。
新闻多看点
2025年8月20日,@蔚来法务部 也曾发文称多个网络账号恶意诋毁品牌,蔚来已采取法律措施,“我是大彬同学”也名列其中。

(都市快报橙柿互动)
责任编辑:刁俊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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